7月27日上午,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項。
一、任命
鄧炳國為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雷曉風、楊易為重慶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劉桂華、蘇福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靜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蔣佩佚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張勝仙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劉厚勇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譚明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李大槐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廖偉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田遠未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杜丹、梁詠蜀為成渝金融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二、決定任命
周軍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長。
三、免去
劉春焱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鄧炳國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唐勇的重慶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岳新府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職務;
杜丹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喻志強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嚴研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蔣佩佚的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彭海波的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譚衛華的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楊超的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李學文的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宋丹丹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譚明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唐正東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劉生榮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鄭煜、高菲的重慶兩江新區人民法院(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宋能君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劉偉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廖偉的重慶市兩江地區人民檢察院(重慶鐵路運輸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陳義熙的成渝金融法院審判員職務。
四、決定免去
李大槐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長職務。
五、批準
梁經順辭去江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孟衛紅辭去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鐘曉云辭去綦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記者:何春陽 周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