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小美(化名)先和王大(化名)登記結婚,2015年,小美又和王大的弟弟王二(化名)補領了結婚證,到2022年,小美又申請撤銷與王大的婚姻登記……這三人錯綜復雜的關系后到底有怎樣的故事?這一切又是怎樣發生的?最近,重慶市檢察院公布了一起以冒名頂替和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典型案例。
先和哥哥“扯證”后與弟弟“補證”
據介紹,1996年,王二與小美戀愛后雙方打算結婚,但當時王二剛滿二十歲,不能登記結婚。一心想結婚的他,突然想起了年滿24歲的未婚親哥哥王大,于是決定用哥哥的身份信息,去與小美進行結婚登記。當年7月,王二冒用其兄王大的身份信息與小美登記結婚成功,后以夫妻名義開始共同生活,育有一女。
隨著女兒漸漸長大到了上學的年齡,讀書登記需要父母的結婚證,但王二和小美沒有結婚證,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兩人又想到了新的“妙計”,他們以結婚證遺失為由,弄虛作假補領了結婚證。從這時起,小美在婚姻登記信息平臺中,呈現出兩條同時存續的婚姻登記信息。
想撤銷婚姻登記卻遇到“無解難題”
2022年5月,隨著婚姻登記信息數據化進程的持續推進,小美擔心兩條存續的結婚登記將影響其女兒享受獨生子女補貼,于是向萬州區民政局提出申請撤銷與王大的婚姻登記。
萬州區民政局審查小美的申請時發現,其涉冒名結婚行為發生在26年前,弄虛作假補領結婚證行為發生在7年前,均已過訴訟時效。因民政部門并無調查核實權,故撤銷小美夫婦錯誤婚姻登記一時間成為一道“無解”難題,也成為小美的“心病”。
萬州區民政局建議小美向萬州區檢察院申請監督,請求督促婚姻登記機關依法撤銷錯誤的婚姻登記。該院檢察三部四級高級檢察官鐘進成為了此案的辦案檢察官。審查案件過程中,鐘進先后調閱了兩份結婚登記檔案,雖然小美堅持王二是真正的“另一半”,但從法律上說,冒名結婚不屬于無效婚姻,雖然是冒名,但不影響雙方婚姻關系的成立。
多方努力之后“無解難題”解決了
為了弄清事實,鐘進專程走訪了王大、王二和小美居住地村社的群眾、特別是二十幾年前喝過小美“喜酒”的一些上了年紀的鄉鄰,并讓相關人員仔細辨認了三人1996年左右照片與結婚登記材料上的照片,確認從1996年以來,王大、王二和小美之間的的真實關系。最終,鐘進查實“夫妻”雙方確為王二與小美。隨后,鐘進與同事積極就本案相關情況組織聽證會,力促當事人與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的溝通,最終雙方就涉案婚姻登記問題的處理意見達成共識,消除爭議。
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根據《指導意見》及重慶市檢察院、市高法、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聯合出臺的《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實施意見》,聽證會后,萬州區檢察院向萬州區民政局發出撤銷案涉兩起婚姻登記的檢察建議,萬州區民政局據此作出撤銷婚姻登記決定,小美成為了萬州首例適用《指導意見》的當事人。
去年10月,鐘進對小美進行回訪,她拿出與王二新辦理的結婚證。困擾小美已久的心病也終于得到了解決,結婚26年后她與王二終于有了自己“正確”的結婚證。
上游新聞記者 何艷 實習生 傅齡萱